记者8月15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后我省将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据了解,今后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校内无息借款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我省将进一步落实完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开通“绿色通道”,继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各普通高等学校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奖、贷、助、补、减的办法予以资助,确保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报到入学。学校继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确保在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基本生活需要。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5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