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有关精神,丰富职业学校德育实践活动,展示职业学校学生的文明风采,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职成〔2008〕1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组织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职业理想”为主题的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是展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明风采,丰富学校德育实践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时代感,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途径,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县(市)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参赛作品的质量和水平。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都要积极参加该项活动,并按《河南省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中的具体要求准备作品。在4类8项比赛中,各校可在每项中推荐2件以上作品参赛。
三、参赛作品须于5月10日前报送到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科,同时,按标准交纳参赛费。县(市)属职业学校由县(市)教育局在组织初选的基础上统一报送,过期不再受理。市教育局将在选送的各项作品中,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评选部分优秀辅导教师。同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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