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鹤教文〔2008〕79号
各县区教育局,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各有关学校:
近年来,随着中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教育部加大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力度,不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在2005至2007年三年连续扩招的基础上,2008年决定再扩大招生规模20万人,基本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2008年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比2007年下达我市的招生任务增长了2000人。因此,今年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压力大,任务重。为确保完成今年的中职招生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规划,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县、校三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区域内和跨区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解招生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努力做好生源组织、招生录取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努力营造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良好氛围。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总结以往有效的宣传经验,充分利用新的宣传形式,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职业教育实际情况,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作用;宣传国家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义;宣传职业学校的办学特色;宣传职业学校毕业生在社会各行各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宣传国家和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要使社会、学生、家长及时、充分了解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办法,营造有利于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和扩大招生规模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管理,全面启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学校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08〕190号)要求,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全面启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并及时做好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全市要建立起市、县、校三级管理机制,要充分利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系统做好招生服务和管理工作,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特别是要加强报名和填写志愿的指导、服务工作及贫困生资助工作。为及时掌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进展情况,2008年我市将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月报、旬报制度,各县区、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及时上报。
四、拓宽思路,进一步创新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机制。各县区、各职业学校要多方组织生源,积极面向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以及进城农民工等群体招生,要采用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的方式进行招生。允许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招生、跨区招生、春秋两季招生。各县区、各职业学校要把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纳入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可凭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方式自主招收高中毕业生(包括应届和往届),实行一年或一年半的学历教育,对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发给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五、严肃纪律,加强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有偿招生、违规招生,严打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上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同意不得从事高中阶段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各初中学校不得通过向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对违反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招生、有偿招生、非法办学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以确保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健康开展。
六、完善体系,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制度。2008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县区、各职业学校要继续加强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进一步增加中等职业学校吸引力。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利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做好贫困学生统计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机会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助学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助学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七、明确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目标。市教育局在参照各县区2008年初中毕业生数、各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招生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并与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职业学校签订了责任目标;各县区要将下达的招生任务列入年度责任目标,层层分解,狠抓落实,形成市、县、校各负其责的责任目标管理体制。同时要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列入各级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八、健全机制,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激励办法。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年度总结、表彰工作机制,将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与职教强县评审、示范性学校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挂钩。各县区也要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激励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附件:2008年鹤壁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任务和初中后一年培训任务分解表
鹤壁市教育局行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8年鹤壁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任务和初中后一年培训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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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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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
招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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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后
一年培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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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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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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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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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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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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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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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 滨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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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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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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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城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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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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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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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 山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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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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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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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工贸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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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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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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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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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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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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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机电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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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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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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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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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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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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